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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光輝 99年7.20後,由於邪惡瘋狂迫害,本人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在派出所、村裡寫下了“不煉功”等保證書,並且交了大法書籍,現想起實在是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犯下了大錯,在此聲明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以後加倍彌補,做好師父交給我們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6/1055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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