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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振蘭 99年7.20後法輪功被非法鎮壓後不久,邪惡讓我在他們記的筆錄上簽字,當時我沒看上面寫的是甚麼就在上面簽了名字。現在想起來很後悔,作為一名大法修煉者怎麼對大法、對自己那樣的不負責任呢?!今嚴正聲明:我在遭受迫害時做的、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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