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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白雲 我於97年有幸得法,修煉後身心受益。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,在99年邪惡的瘋狂鎮壓下,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我現在鄭重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一定多學法,精進實修,做好該做的三件事,讓師父放心,再一次謝謝師尊挽救了我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7/1056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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