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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譚美光

    在1999年7月,人為的動了人的念頭認為勞教所是修煉的地方,第二天早上即被送入洗腦班關了8個半月,後來他們把我關在看守所裡2個月,由於沒有時時學法,頭腦不清,正念不強,所以配合了邪惡,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,按了手印,辜負了師父的慈悲救度;放回後1個月,又被送到勞教所1年3個月,在邪惡的迫害下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,並按了手印。我現嚴正聲明:我過去違心寫下的“保證書”等和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,放下一切執著,精進實修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2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2/10595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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