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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青霞 有一次邪惡到家威脅我說“網上有你的名字,你還煉不煉功?”。而我沒有做到堂堂正正的證實法,卻說了些妥協的話。經過近一段時間的學法,我認識到自己做的很不好。不該在惡警的筆錄上簽字。現特此聲明:以上簽字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正自己的修煉路,緊跟師父的正法步伐,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2/105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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