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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珍今 迫害初期,單位逼迫我放棄大法,我嘴上回答“嗯”。為此我心�堳D常難過。我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2/10595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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