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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官玉 2000年10月份,我給同修郵寄大法資料被邪惡發現。當晚惡警強行抄家,搜去大法書及其他資料,然後把我和愛人抓走關在拘留所。由於愛人沒修煉,24小時後被放出。因我不配合邪惡(沒說出資料來源),而被轉到看守所關了7天。家�堣H很著急,後愛人用他工作擔保又交了5000元錢後把我保出。愛人單位用“不寫保證就扣工資”來威脅逼迫我寫“保證書”,因全家靠愛人工資生活,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後來感到很後悔。鄭重聲明,以前違心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今後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不動搖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4/1061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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