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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映蓮 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修煉不紮實,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和勞教所期間,曾多次配合邪惡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2001年1月在看守所,曾配合邪惡按了手印、照了相、寫了“保證”;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在勞教所,配合邪惡寫了“三書”及“思想認識”等違背大法的言行;2005年5月23日在看守所被迫按了手印,承認自己發了資料。現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4/1061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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