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曹玉華
以前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所說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話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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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明日期:2001年8月25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0/1/173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