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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欣 我於1997年3月得法,1999年7月20日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惡黨“610”找我不讓再煉法輪功。當時出於生活工作的壓力,交過一份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正念不足,加上有怕心,做了修煉者不該做的事。嚴正聲明:以前在邪惡的壓力下,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正念正行,彌補以前的過失,認真學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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