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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長青 2004年11月23日上午,鎮政府和鄉派出所非法在我家搜查,以有法輪功資料為由,將我扣押10多個小時。由於放不下人心,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這是我的恥辱。嚴正聲明,在強壓下,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走正以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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