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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江時科、張羽珍 我們在1999年12月21日到北京上訪,被邪惡抓住,送到本縣拘留所非法關押,強行洗腦兩個月後,被勒索6000元作為擔保金才被接回。而後單位又辦了3個月的洗腦班,強迫我們寫下了“三書”。我們今天特此聲明我們所寫的“三書”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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