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李玲、石芳春
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今後做好自己該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7月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5/10618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