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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蓮榮 我曾向丈夫、兒女錶示過“不學不煉大法”。99年7月20日之後,在邊防哨所我曾表示過“不學不煉大法”。今聲明:自己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6/10624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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