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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俊才 2000年2月我因去北京上訪,被綁架到看守所。我被眾多人員輪番連續審訊,不准吃,不准喝,不准睡,不准拉,並以死相威脅,同時家人被停職,親友受牽連。在此情況下,由於自己心性不穩,覺得對不起同修和親友,動了常人之情,結果被邪惡鑽了空子,我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,我做了修煉人不該做的事,對不起大法,也對不起自己。嚴正聲明,在被非法關押期間,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;所寫“保證書”、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在做好三件事中彌補損失,緊跟師父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7/106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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