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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先春 1999年7.20中共迫害法輪大法以來,由於放鬆自己,未能很好的學法,在私心和怕心的作用下,寫下“不煉”、“不傳播法輪大法”的保證書等及一些簽名。為此我深深的痛悔。鄭重聲明,所寫的一切材料、“保證書”及簽名全部作廢。我決不放棄對大法的正信和修煉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7/106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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