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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桂蘭 在99年邪黨舖天蓋地的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時,街道的包街惡警來到我家讓我寫“不去北京煉功”的保證,我說不會寫,結果他就給我寫了一個,讓我按手印,在怕心的干擾下,違心的按下手印。通過最近學習師父的講法和閱讀“明慧週刊”提高了認識,因此聲明按的手印作廢。今後我決心跟隨師尊,走到底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7/10632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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