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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正芳 我是1998年得法的,因為學法不深,1999年7.20以後,邪惡到我家去叫我說不學不煉了,當時我就說了“不學不煉”。聲明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8/10638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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