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鄭少國
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7月4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8/10638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