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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徐鳳英

    我是97年得法的,得法前身患多種疾病,煉功幾個月都好了。99年7.20時,由於自己的私心、怕心太重,交出了大法書和師父的像片,留了一張照片在家,可能交書後的第4天,在廠門口看通知說以後查出後果自負,更是怕心不敢去交,所以把師父的像片撕了。直到03年4月又從新走入修煉之路,現聲明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按師父要求做好三件事,走師父安排的路,堅定正念,緊跟正法進程,修煉到底,跟隨師父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1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9/1064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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