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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邱玉紅 我於97年12月得法,修煉後身心受益無窮,原來百病纏身,半年後一掃而空。99年8月鎮派出所來人逼我寫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,我沒寫。他們為此多次到我家騷擾,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怕他們來打擾,就違心的同意我哥為我代寫了一份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現在想來真是不該。為此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語與行為全部作廢。以後加倍努力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9/1064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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