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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貞 迫害初期,街道派出所讓煉法輪功的學員簽字,說“不煉了”,也不知它們寫的甚麼,說籤個字就行了,我稀裡糊塗的就簽了。通過不斷學法,我認識到這是對邪惡的妥協,是大法弟子不該做的。因此我現在嚴正聲明:那個簽字作廢。今後,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19/1064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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