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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裴雲 我於2000年7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。在勞教所期間,我被邪惡強化洗腦。由於對法理解不深,執著心太重,我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“三書”、“揭批材料”及書信等。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,我認識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,給自己修煉道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嚴正聲明,在勞教所期間,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彌補自己的過失,做好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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