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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桂芹 我於2001年6月份被派出所抓到洗腦班,後又被送到勞教所。在勞教所內邪惡的殘酷迫害下,由於正念不足和各種執著心,我向邪惡寫了“悔過書”。我的所作所為違背了大法,給大法造成損失和恥辱,給自己修煉的路留下了污點。鄭重聲明,在勞教所期間,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走好修煉路上的每一步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個真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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