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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淑蘭 1999年12月我到天安門證實大法,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。惡警對我打、罵。隨後又將我轉到看守所。在看守所,惡警讓我按了手印。2000年12月書記叫我老伴代我寫“不再煉功”的保證,並說不寫就把我帶走,老伴一害怕就寫了。嚴正聲明,在看守所按的手印和家人代寫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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