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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包來福 我因出去講真像被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34天,後又被送往洗腦班。在高壓下,我經常被強迫看誹謗大法的光盤,自言自語的說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話。鄭重聲明,在洗腦班高壓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克服自己的不足,努力跟上師父正法的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0/1065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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