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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詹敏 我為了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真實情況,講一句真話:“法輪大法好,法輪大法是正法”而進京行使公民的合法權利,因此而遭到抄家、罰款、拘留、勞教、開除工作、強迫洗腦等迫害。2004年4月下旬,我被強行綁架至洗腦中心進行迫害,強制洗腦達8個月,受到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。近日我聽說我的工作已得到解決,便來到有關部門,才得知,教育局發的關於恢復我的工作的文件裡面的“申請書”是有人冒用我的名字寫的,並用我的名字簽了字。我不承認這一切,誰也代替不了我。嚴正聲明,該“申請書”作廢;附在此文件裡面的在洗腦中心寫的“認識”及該中心人員、“陪教”和地方有關部門給我寫的所謂“評語”全部作廢。我堅定修煉大法。開除我的公職是錯誤的,教育局應該無條件恢復我的工作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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