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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白桂珍 我於1997年得法。99年7.20以後,被邪惡非法關押在拘留所,並被邪惡洗腦,由於怕心,寫了“不煉了”。回家後,派出所和鄉里的邪惡之徒經常到我家騷擾,由於我學法不精進,向邪惡妥協,寫過“不煉”的話。現在通過學法,知道了自己的不足。在此聲明: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和所寫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廢。跟上正法進程,把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加倍彌補回來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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