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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立民 我於98年得法。99年7.20以後,由於當時人心太重,認識不清,在邪惡的壓力和迫害下,寫了所謂的“認識”、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,並做出了一些不應該做的事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想、所寫、所做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!我走師父給我安排的修煉道路,做好三件事,堅定不移的走下去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2/10671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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