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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秀菊 1999年11月5日居委會書記領著三個派出所人到我家要大法書,我不給就威脅說停止丈夫、孩子工作,由於自己有怕心、顯示心等執著心做了很痛心的事,把大法書交出來了,真是後悔莫及。1999年11月7日居委會書記又領一個人到我家叫我寫“保證書、不煉法輪功”,我不寫它們就不走,由於自己沒有學好法,正念不足,違心寫了“保證書、不煉法輪功”,現在我鄭重聲明,我在1999年11月7日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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