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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艷霞

    我於2003年5月30日取真像資料時,被惡警在市場連人帶真像資料,送到了國保大隊。然後拘留24天,後家人寫了“與大法決裂”自己按上了手印。2005年我和同修做真像材料,又遭到惡人舉報,被勒索一萬五千元,頭一次七千元,共二萬三千元。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拘留所裡違背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廢。跟上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3/10671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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