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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有蘭 我被公安抓去時沒有做好,不符合大法的要求,給大法帶來損失,我心中有愧。不該寫“保證”,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,我現在已醒悟。聲明我寫的“保證”、給家人寫的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今後一定改正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緊跟師父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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