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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彩艷 由於媽媽被邪惡迫害,非法抓捕勞教。我產生了怕心,將師父講法磁帶上的標示撕掉燒了。犯下了對法對師不敬的大錯,給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損失。十分痛心,深深的悔過。聲明所做的作廢。我要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6/1069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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