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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淑華 2002年大搜捕時,我沒在家,惡警晚10點多到我家搜查,甚麼也沒搜到。後來派出所和委主任經常上門騷擾,讓我愛人在印好的“決裂書”上替簽個名,我回來後知道此事,也沒意識到嚴重性,我想我是真修大法的,我沒有那個念頭,我愛人簽的也不算數。我悟到:雖說自己不在家,不是自己簽的名,也要聲明一下。我聲明我愛人簽名的那個“決裂書”作廢。還有很早以前單位讓寫的那個“保證”也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5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7/1070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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