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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亞巖 2005年6月4日上午11點左右,我被公安分局派出所非法抓捕,受盡各種酷刑後,在送往看守所之前,我在派出所承認的一切訊問筆錄、簽字、蓋手印全部統統作廢無效。今後一定加倍努力彌補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7/1070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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