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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亞雲 昨天,街道委主任來我家,我看到她手裡拿著一卷資料,我知道又是找我,我嚴正的告訴她我是不能簽字的,可我的愛人還是代簽了。堅決否定愛人代簽,派出所代簽,街道代簽。今後努力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29/10721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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