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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黃明仙 我今年58歲。2003年8月13日我被邪惡綁架,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20天。在此期間,惡警用各種方法和手段強迫我做了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,說了不該說的話,強迫我寫了“三書”,在邪惡的各種迫害和恐嚇下,我交出了所有的大法資料和大法的書籍。這些都是因為自己學法不深所造成的,我做錯了。現我特此聲明:以前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4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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