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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曲英民、陳淑蘭 我們因向世人講述修煉大法後,從體弱多病到身體健的經歷,講如何做好人,講修真善忍的切身體會,於2001年我們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去,後判刑4年。又把兒子抓去勞教一年,女兒抓到派出所,並詐取500元錢。在監獄裡受到各種迫害,強行被洗腦。嚴正聲明:我所說、所寫、所做一切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永不變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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