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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子榮 2002年11月,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期間,在邪惡的暴力取證、刑訊逼供、高壓迫害下,我寫了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、“決裂書”、“說明書”、“決心書”等。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包括在勞教所寫“作業”,寫“週記”等。現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違背大法的言行及所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材料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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