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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潔

    99年10月,社區書記逼我在“不去北京上訪”的保證上簽字,我說我簽不了,後來她讓我母親代筆簽字,我當時想常人簽的不算數。後來通過學法,知道修煉是嚴肅的。特此嚴正聲明:我和我母親代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。彌補給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走好師父安排的路,不斷精進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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