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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尚敏、宋鋒瓊、李忠蘭 於2004年,我們由於講真像被綁架到國安大隊遭受審訊,由於人心的執著,違心的在“審訊表”上簽了名,蓋了手印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在人心支使下所簽的名、蓋的手印一律作廢。我要堅定的修煉法輪大法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干擾和迫害、繼續做好師父教導的三件事,歸正自己回家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3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0/1072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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