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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廖興雲 我於2000年6月因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。邪惡強迫我兒子代我寫了“保證書”並交了500錢保證金才放我回家。十多天後,邪惡又將我非法關押,並叫我寫“不煉、不上訪”的保證,我不寫,他們就用欺騙和威脅的手段,強迫家人代我寫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認為兒子寫的“保證”與我無關。最近讀了《九評》和《明慧週刊》上同修的交流文章後,我才如夢初醒,才知道這是舊勢力的安排,給自己的修煉造成了障礙,給自己修煉的路上留下了污點。嚴正聲明,在2000年和2001年,由我兒子代我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語言及文字全部作廢。我堅決與舊勢力決裂,走師父給我安排的證實法的路,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1/1073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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