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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俊芳 6月14日上午,共有四人來到我家。他們出示了市局開的證件,說是接到舉報,要查一下我家的電腦。當時從電腦上沒查到甚麼,他們就對我家進行非法搜查,將我的大法書籍、師父法像、經文、煉功磁帶、打印機、主機、顯示器、音箱、雙卡錄放機、mp3等抄走,還將我帶到了區公安分局。嚴正聲明:在公安分局的審問記錄、“保證書”及簽字等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。今後,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多學法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走向大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1/1073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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