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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寶富 2003年我被邪惡非法抓到當地勞教所,在勞教所裡,邪惡使用電棍、坐板凳、繩捆、不讓睡覺等酷刑折磨我,我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寫了“四書”。清醒之後,我後悔不已。現在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以前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1/1073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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