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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元珍 我於1996年得法。1999年7月20日以後江氏邪惡流氓集團瘋狂迫害大法,我因學法不深,屈服於邪惡,違心的寫了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。現在想起來深感慚愧,對不起師尊的苦度,對不起大法。今特此聲明:過去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1/1073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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