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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明玉 我於98年有幸得法。沒有學法之前身體一直不好,通過學法身體多種病狀都不見了。99年7.20邪惡開始非法鎮壓大法以後,由於自己學法不精進,在邪惡的威逼下我寫了“悔過書”。現在我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多學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7/31/10734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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