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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蓮 在邪惡開始舖天蓋地的迫害大法時,好幾個邪惡到我家,要我保證“不煉功”,我沒有答應,後來他們拿出事先寫好的一張紙,逼迫我簽了名,事後一直後悔,痛心極了,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特嚴正聲明:那次所簽的字及自己所說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話一律作廢。今後,我一定用大法歸正自己的一切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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