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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娜 媽媽第二次被惡警綁架時,我去勞教所看望媽媽,在惡警威逼下,我講了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話;又在派出所惡警威逼下,抄寫了邪惡迫害媽媽的檔案。現在我明白了師父是救度眾生來的,我愧對師父的慈悲普度。我嚴正明我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走師父指引修煉的路,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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