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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江兆英 因散發真像被拘半月,出來後要送洗腦班,當時正是十一,都不收,叫家人擔保,我丈夫擔保簽字,還從我頭上拿走幾根頭髮,還按了手印,我聲明這一切全部作廢。認清中共邪教本質,否定家人代簽名的“擔保”。做好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5年6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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