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苗為彩
在取保候審決定書上的簽字、按手印宣佈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5年7月29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8/1/107454.html